航空物流迎重大契机!24部委25项举措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其中7项民航局参与负责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民航局、农村农业部、应急部、证监会等24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发改经贸〔2019〕352号),明确指出“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物流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并提出"加快发展面向集成电路、生物制药、高端电子消费产品等高附加值制造业的航空货运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展无人机配送等创新模式”。 《意见》提出25项措施,其中第一条即“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物流骨干网络的关键节点,选择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承载城市,启动第一批15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培育形成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枢纽运营企业,促进区域内和跨区域物流活动组织化、规模化、网络化运行。 25项措施中,民航局参与的共有7项:
(二)加强联运转运衔接设施短板建设。 发挥政府投资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公铁、铁水、空陆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转运场站和“不落地”装卸设施等的投入力度,提高一体化转运衔接能力和货物快速换装便捷性,破解制约物流整体运作效率提升的瓶颈。推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加强入港铁路专用线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支持铁路专用线进码头,打通公铁水联运衔接“最后一公里”,实现铁路货运场站与港口码头、前方堆场等的无缝衔接。
(四)建立资源共享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完善工作,鼓励和引导城市共同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加强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有效衔接,促进相关部门、大型市场主体的物流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在保障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扩大物流相关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为物流企业和制造业企业查询提供便利。依托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单位,探索市场化机制下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的新模式,推动建立国家骨干物流信息网络,畅通物流信息链,加强社会物流活动全程监测预警、实时跟踪查询。依托行业协会实施全国百家骨干物流园区“互联互通”工程,促进信息匹配、交易撮合、资源协同。
(五)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加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利用枢纽聚集的大量物流资源,为制造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物流服务,降低制造企业物流成本,提升区域制造企业竞争力,支撑制造业高质量集群化发展。以深化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和物流降本增效专项行动为突破口,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研究出台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物流企业为制造企业量身定做供应链管理库存、“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实施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支持物流企业开展服务化转型。增加开行面向大型厂矿、制造业基地等的“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提高协议制运输比重,扩大大宗物资运量运能互保协议范围,2019年力争达到25亿吨左右。加快发展面向集成电路、生物制药、高端电子消费产品等高附加值制造业的航空货运服务,加大“卡车航班”开行力度,构建高价值商品的快捷物流服务网络。
(九)发展物流新服务模式。 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以网络为依托的货运新业态规范有序发展。大幅提高铁路企业开行班列化货物列车数量。优化铁路班列运行组织方案,推动铁路“门到门”运输全程可追踪,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探索开行国内冷链货运班列和“点对点”铁路冷链运输。发展铁路危化品运输。发展“端到端”的物流模式。鼓励和支持云仓等共享物流模式、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分时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方式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展无人机配送等创新模式。
(十)实施物流智能化改造行动。 大力发展数字物流,加强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货、车(船、飞机)、场等物流要素数字化。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提高物流软件智慧化水平。支持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等应用物联网技术,鼓励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的普及应用,实现物流信息采集标准化、处理电子化、交互自动化。发展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加快普及“信息系统+货架、托盘、叉车”的仓库基本技术配置,推动平层仓储设施向立体化网格结构升级。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乡村建设智慧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各地为布局建设和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提供场地等方面的便利。
(十一)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总结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统一的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完善多式联运转运、装卸场站等物流设施标准,力争在货物交接、合同运单、信息共享、责任划分、货损理赔等方面实现突破。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促进货源与公铁水空等运力资源有效匹配,降低车船等载运工具空驶率。依托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开发“一站式”多式联运服务产品,加快实现集装箱多式联运“一单制”。研究在适宜线路开展驮背运输。发展海铁联运班列。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LNG罐箱多式联运。
(十五)促进标准化单元化物流设施设备应用。 精简货运车型规格数量,严查严处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研究制定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非标货运车辆治理工作。合理设置过渡期,通过既有政策措施加快淘汰存量非标货运车辆和鼓励应用中置轴厢式货车等标准厢式货运车辆,推动货运车辆市场平稳过渡和转型升级。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结构升级,逐步建立以新能源配送车辆为主体、小型末端配送车辆为补充的配送车辆体系。支持集装箱、托盘、笼车、周转箱等单元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以及托盘服务运营体系建设,推动二手集装箱交易流转。鼓励和支持公共“挂车池”“运力池”“托盘池”等共享模式和甩挂运输等新型运输发展。鼓励企业使用智能化托盘等集装单元化技术,研发使用适应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可重复使用的冷藏箱或保冷袋,提升配送效率。鼓励企业使用1200mm×1000mm的标准托盘。加快物流信息、物流设施、物流装备等标准对接。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健全物流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物流标准体系,对不适应国民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需要的标准进行修订、转化或废止。深入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和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等工作,加强已发布物流标准在物流领域相关试点示范中的应用,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在政策保障上,一是创新用地支持政策,二是加强投融资政策支持方式创新,其中,在投融资方面,按照“扶优做强”原则,研究设立国家物流枢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国家物流枢纽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或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等发起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加强重要节点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拓展市场化主动融资渠道,稳定企业融资链条。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在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范围内开发基于供应链的金融产品,引导和支持资金流向实体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